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10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金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持股33%的参股公司。
  2019年11月18日,重庆置业与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联合体(联合体比例分别为33%、33%及34%),竞得大渡口组团F分区F10-1、F10-4-1、F10-4-2、F10-6号宗地(以下简称“大渡口组团项目”),并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项目获取后,上述三方按联合体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金公司”)并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科世金公司承接三方股东在出让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开发建设大渡口组团项目。各方股东按比例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相应形成对科世金公司的股东借款,其中公司按33%的持股比例形成的股东借款为13,458.58万元。
  2023年4月,公司根据科世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的本金余额2,302.93万元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按年利率10%收取,借款于2025年11月17日到期。科世金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年7月,在科世金公司所开发项目尚未整体竣工情况下,政府考虑科世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同意科世金公司将达到预售条件的楼栋进行预售,要求项目现房销售。因上述原因,科世金无资金来源,无法完成剩余楼栋的开发建设,无房源销售,无法保证现金回款,预计无可收回现金流按期偿付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根据科世金公司经营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度相应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062.90万元(含借款本金2,302.93万元,借款利息759.97万元),该事项对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2,297.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到期前,科世金公司项目仍未整体竣工,政府不同意项目预售,科世金公司无销售回款及其它资金来源,不能达成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条件。
  2025年11月17日,本次财务资助到期,科世金公司未能归还公司本息合计3,267.60万元(含借款本金2,302.93万元,借款利息964.67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张鸿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15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60NPKL0D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
  除本次借款外,公司未有向科世金公司提供的其他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33%及34%的股权。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荣茂。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被资助对象科世金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为24,520.28万元、负债总额为29,570.0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049.73万元、营业收入为8,910.58万元、净利润为-326.60万元。(未经审计)
  被资助对象科世金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资产总额为24,979.23万元、负债总额为30,029.02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049.7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6万元。(未经审计)
  5.科世金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
  四、影响及后续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11月18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科世金财务资助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267.60万元。
  2.公司在财务资助到期前,已向科世金公司发送了“关于股东借款到期不予展期的告知函”,明确告知科世金公司,对原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并要求其在借款到期日或之前,将全部借款本金及截至还清之日止的相应利息一次性归还至我司指定账户。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科世金公司的经营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73.28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8%。
  除本次财务资助逾期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其他逾期未收回金额。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