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中华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创新高科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郑广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薛泰尧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调增公司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回购聊城市财源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对墨西哥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9.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8、9、10、11、12、13、14、15、16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尔康、赵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