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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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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199,77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199,77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数量为27,199,7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390,093.92元。 (二)股份登记及限售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27,199,772 股,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7,199,77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数量由262,499,289股增至 289,699,061股。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289,699,061股减少至289,634,6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9月16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289,634,661股减少至289,602,6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晶华新材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认购股份所做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华新材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7,199,772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晓东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9,4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37%,占公司总股本的2.2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锦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997,9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3.49%。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周锦涵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为6,45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周晓东先生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东先生后续暂无股份质押计划,如有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锦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997,9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3.49%。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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