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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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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6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74,738,168 股,并已于2025年7月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与其全资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控”)签署《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无偿划转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约定将原协议中新华社将其持有的公司264,679,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无偿划转至新华投控持有,修订为“新华社将其持有的公司344,083,6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无偿划转至新华投控持有”。 ●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华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华投控合计将持有公司414,413,4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2%),新华网的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新华社。 ●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2日,新华社与新华投控签署原协议,新华社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64,679,74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新华投控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1日、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0日及2025年10月2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情况 (一)签署补充协议原因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74,738,168 股,并已于2025年7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鉴于上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新华社持有新华网股份由264,679,740股变更为344,083,6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新华社与新华投控于2025年11月17日签署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补充协议,就原协议的无偿划转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约定将原协议中新华社将其持有的公司264,679,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无偿划转至新华投控持有,修订为“新华社将其持有的公司344,083,6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无偿划转至新华投控持有”。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华投控合计将持有公司414,413,4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2%,新华网的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社。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划出方:新华通讯社 划入方: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划出方与划入方于2025年签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1、将原协议“一、目标公司国有产权基本情况”中“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划出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划出方拟将持有的新华网51%股份(264,679,740股)无偿划转给划入方”修订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划出方直接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划出方拟将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份(344,083,662股)无偿划转给划入方”。 2、将原协议“四、股份划转方式”中“目标公司属于国家文化产业行业,在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础上,本次股份转让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由划出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份(264,679,740股)无偿划转至划入方持有。”修订为“目标公司属于国家文化产业行业,在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础上,本次股份转让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由划出方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份(344,083,662股)无偿划转至划入方持有。划出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51% 股份完成过户之前,若因目标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或因任何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划出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划出方将持有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份,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至划入方持有。” 三、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新华通讯社 |
344,083,662 |
51 |
-344,083,662 |
-51 |
0 |
0 |
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0,329,831 |
10.42 |
344,083,662 |
51 |
414,413,493 |
61.42 |
合计 |
414,413,493 |
61.42 |
0 |
0 |
414,413,493 |
61.42 |
(二)更新后的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新华通讯社 |
受让方名称 |
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344,083,662 |
转让股份比例(%) |
51 |
转让价格(元/股) |
0 |
协议转让对价 |
0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具体为:_______
√其他:本次转让为国有权益无偿划转,不涉及支付方式问题。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无偿划转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投控已就本次补充协议的修改内容,同步修订了《收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由新华社变更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新华社。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6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 ● 增资金额:20,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进行增资,用于投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创业投资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增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提升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进行增资,增资后创业投资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 |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
投资标的名称 |
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0,000
□尚未确定 |
出资方式 |
□股权
□其他:______ |
是否跨境 |
□是 √否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为主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
全资子公司 |
法人/组织全称 |
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110108MA00GW2M4X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 |
张芮宁 |
成立日期 |
2017/08/07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1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47幢三层306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所属行业 |
J67资本市场服务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763.20 |
13,136.81 |
负债总额 |
587.44 |
1,121.65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2,175.76 |
12,015.16 |
资产负债率 |
4.60% |
8.54%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188.68 |
净利润 |
-88.80 |
-160.60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出资金额 |
占比(%) |
出资金额 |
占比(%) |
1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10,000 |
100 |
30,000 |
100 |
合计 |
10,000 |
100 |
30,000 |
100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新华网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进行增资。 三、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由甲方认缴和实缴。 2、本次增资乙方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由甲方认缴和出资。甲方认缴出资款项全部计入乙方的实收资本。 (二)增资方式及时间 本次增资中,甲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甲方应将全部需缴纳的增资款缴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各种税费,由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本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由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五)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甲方有权议事机构批准本次增资。 四、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是为推动新华网资本运作良性有序发展,保障投资业务的正常运营和顺利开展,增强创业投资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本次增资完成后,创业投资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对创业投资的控制权。 (二)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二)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增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6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1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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