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晓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谢海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张晓航、黄国建、王瑞甫、谢海文、杨健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敏、范文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