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12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有关说明 1、议案1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jshuifenggufen@163.com)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证券事务部,邮编:201815(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257268 联 系 人:张小保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 邮政编码:2018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或取消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部分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1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96 股票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取消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精简管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