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影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减持权益变动告知函》,其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78,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62%变动至5.9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继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