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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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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号文)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0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21.414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86.2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96.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989.3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83.4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1,316.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0.03万系四舍五入导致尾差。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2,812.20万元,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8,513.6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豪美新材变更为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实施地点在原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70253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豪美精密所持粤(2019)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2567号不动产证上所载土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块与原地块为相邻地块。 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 2.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第一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公司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0年规划,由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门窗”)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科建门窗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科建门窗的产能将仅用于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产能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产能瓶颈问题逐步凸显。因此,公司将原“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21,967.08万元及其孳息6.74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产线以及180台/套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第二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子公司豪美精密吸收合并其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堃工程”)。吸收合并完成后,豪美精密继续存续,天堃工程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天堃工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豪美精密依法继承,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豪美精密、天堃工程变更为豪美精密,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3)第三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豪美新材,为满足子公司贝克洛营销及运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便利公司对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的管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子公司贝克洛为“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4)第四次投资项目变更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销运营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部分,该项目总投资8,962.57万元。一方面,随着系统门窗在国内渗透率的提升以及消费者对系统门窗认知的提升,为更快速覆盖国内主要区域,公司对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进行了调整,主要通过与各地经销商合作,由经销商来建设系统门窗展示店,公司则专注于产品开发、品牌宣传、供应链管理、后台服务等领域;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内信息系统各项技术快速发展,以AI大模型、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更迭频繁,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规划的部分内容已无法匹配目前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因此,公司将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实际变更募集资金7,762.59万元及其孳息24.64万元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6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约1.70亿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补足。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20万吨防撞梁、0.90万吨门槛梁、0.80万吨电池托盘以及0.10万吨其他车身结构件的加工能力,可以实现对华东市场快速响应与交付,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811.13万元。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文号:容诚专字[2020]230Z1987号)。 2.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公司先期投资或偿还先期银行借款。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96.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文号:容诚专字[2022]230Z0986号)。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与期限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与期限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000.00万元。 3.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171.5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171.56万元。未使用金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82%,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变更,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4日(周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鹏 证券事务代表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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