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8号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卢宗俊先生、卢长迪先生、吴慧鑫先生,独立董事宋德星先生、余慧芳女士因故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代鑫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曾志瑛女士、副总经理单高永先生因故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峰、何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签字并经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