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为摩根基金管理 (中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期货”)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浙商期货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浙商期货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浙商期货的规定为准。 ■ 有关上述基金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5186 公司网址:https://www.cnzsqh.com/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5年10月24日公告的《关于发布优化ETF申赎清单、EzOES下线市场接口及技术指南(正式稿)的通知》,上交所将正式上线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11月17日起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 二、更新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化ETF申赎清单市场参与者技术实施指南》3.0版,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将新增xml版本,除格式变更外,主要调整包括:1.启用“市场ID”字段;2.调整“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0-禁止现金替代”、“1-允许现金替代”、“2-必须现金替代”三类;3.新增“当日净申购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基金份额上限”字段;4.新增“单个账户净申购总额限制”、“单个账户净赎回总额限制”字段;5.新增“单个账户累计申购总额限制”、“单个账户累计赎回总额限制”字段;6.新增“当日申购限额”、“当日赎回限额”;7.增加部分字段长度;8.新增“申赎模式”字段。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说明。 自2025年11月17日起,上述ETF将采用xml版本申购赎回清单,具体内容以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清单为准。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法等其他必要内容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告主要对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ETF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各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登记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