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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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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2025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1人,代表股份202,254,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0人,代表股份3,399,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3,399,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3,399,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1,839,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2%;反对2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985,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167%;反对2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42%;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91%。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的统一安排,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参加中国一汽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鑫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二、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加中国一汽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
  三、 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访问ir.p5w.net/zj/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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