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9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周五)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周五)9:15一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周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春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384,008,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58,755,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25,253,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3人,代表股份133,986,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73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25,253,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78%。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会,律师列席股东会。 8.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3,924,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4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90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4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提案2.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3,777,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19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755,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7%;反对19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张启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淼、袁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