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明年起施行
● 本报记者 彭扬

  ● 本报记者 彭扬
  
  中国人民银行11月14日消息,为加强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监管,规范经纪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相关行为,提高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业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经纪业务范围,经纪机构可向委托方提供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经纪服务,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二是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提升人员管理、尽职调查、签约服务、询价报价、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留痕管理等环节规范性。三是明确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与经纪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配合经纪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加强对通讯工具管理,确保委托真实性。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经纪业务禁止性事项,完善违法违规查处机制,防范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推动办法落实,促进经纪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