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以及对部分条款顺序、条款序号、简称、标点符号等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情况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生效,第1-2项制度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