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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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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辛集市咨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河北煜泰23.10%股权转让给中国系统。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系统合计持有河北煜泰7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河北煜泰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11月,河北聚华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河北煜泰20.10%股权转让给衡水源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河北煜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北煜泰股权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情况
  河北煜泰的主营业务为城市居民供暖、并网发电和为附近工业园区提供蒸汽。主要收入来源于供热、发电、工业蒸汽收入。
  4.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煜泰2024年度、202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河北煜泰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546号),相关评估结果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河北煜泰100%股权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36,191.59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为35,609.36万元。本次评估最终选取了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即36,191.59万元,该结果与河北煜泰(母公司口径)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7,112.11万元相比,增值率为111.50%。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河北煜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河北煜泰70%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25,334.11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河北煜泰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河北煜泰与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该笔融资由中国系统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7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北煜泰与中国系统融资业务存在往来款827.2万元。
  上述担保和融资性往来款力争在股权转让完成前提前还款并解除担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河北煜泰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将根据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结算。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河北煜泰主营供热业务,为居民供热民生领域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其收入占上市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小,盈利能力有限。本次股权处置将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并增加上市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富伦”)7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23,862.41万元。转让完成后,中电富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中电富伦70%股权,中电富伦概况如下:
  ■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出售股权已事先通知中电富伦其他股东。
  2.历史沿革
  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富伦热力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20日,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1年7月20日,中电富伦股东会决议:股东王克林将其持有的出资额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齐文亮,股东曹海州将其持有的出资额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的股权转让给股东齐文亮。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6年12月9日,中电富伦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4,400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10月30日,中电富伦股东会决议:股东齐文亮将其持有的1,628.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37%)转让给王琦,股东曹海洲将其持有的1,144.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26%)转让给王克林。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9月19日,中电富伦注册资本由4,400万元变更为21,140.22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10月30日,中国系统收购中电富伦部分股权。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10月20日,王克林将其持有的1,902.6198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9%)分别转让给自然人王琦、孙磊和孙爱敏。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3年12月,孙爱敏将其持有的1,268.4132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6%)转让给自然人孙磊。本次变更完成后,中电富伦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富伦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情况
  中电富伦主要从事集中供热运营服务。
  4.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富伦2024年度、202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富伦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5538 号),相关评估结果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中电富伦100%股权评估结果为34,089.15万元,该结果与中电富伦(母公司口径)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9,846.02万元相比,增值率为71.77%。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电富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中电富伦70%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23,862.41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富伦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对中电富伦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未委托其进行理财,中电富伦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富伦主营供热业务,为居民供热民生领域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其业务规模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较小。本次股权处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转让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武强”)10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6,484.48万元。转让完成后,中电武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中电武强100%股权,中电武强概况如下:
  ■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历史沿革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1日,由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6年11月30日,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系统。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5月22日,由中国系统增资,中电武强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4,000万元,变更后的中电武强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武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情况
  中电武强的主营业务为集中供热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于供热收入。
  4.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武强2024年度、202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武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527】号),相关评估结果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中电武强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6,484.48万元,该结果与中电武强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2,442.06万元相比,增值率为165.53%。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电武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中电武强100%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6,484.48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武强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武强与中国系统本级及下属公司存在正常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经营性应付款项,以及因担保事项(注:已解除)而形成的担保费。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中国系统对于上述各类欠款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对于经营性应付款项,将继续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正常推进项目结算及款项支付,确保此类款项足额、及时支付到位;
  (2)对于应收担保费用,将在股权转让完成前提前还款或要求受让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以确保款项回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中电武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将根据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结算。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武强主营供热业务,为当地居民供热等民生领域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其收入、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较小。本次股权处置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增加上市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行唐”)10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26,942.49万元。转让完成后,中电行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中电行唐100%股权,中电行唐概况如下:
  ■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历史沿革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由中国系统出资。成立时中电行唐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5月,中国系统对中电行唐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310万元人民币。本次变更后,中电行唐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行唐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情况
  中电行唐的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目前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生物质直燃发电和生物质供汽(供热)收入。
  4.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行唐2024年度、202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行唐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540】号),相关评估结果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中电行唐100%股权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25,592.24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为26,942.49万元。本次评估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即26,942.49万元,该结果与中电行唐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25,100.52万元相比,增值率为7.34%。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电行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中电行唐100%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26,942.49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行唐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行唐与中国系统存在正常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经营性应付款项,内部借款及利息、因担保事项(注:已解除)而形成的担保费,以及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等其他往来款。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中国系统对于上述各类欠款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对于经营性往来款,将继续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正常推进项目结算及款项支付,确保此类款项足额、及时支付到位;
  (2)对于内部借款及利息、担保费、应收股利及其他往来款等,将按照中电行唐的整体资金安排,力争在股权转让完成前提前还款或要求受让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以确保款项回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中电行唐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将根据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结算。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行唐主营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属于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公共事业,但其收入规模占上市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小,且与上市公司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及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协同性不强。本次股权处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京安”)51%股权(注:正在办理工商减资程序),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13,013.64万元。转让完成后,中电京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中电京安51%股权。中电京安概况如下:
  ■
  注:中国系统现持有中电京安42.5%股权,中电京安现股东之一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将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工商持股。减资完成后,中电京安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000万元,中国系统持股比例将变为51%。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出售股权已事先通知中电京安另两名股东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中电京安于2016年1月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中国系统持股51%(控股),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2017年9月,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2,000万元入股中电京安,工商注册资金变更为12,000万元,其中:中国系统持股42.5%,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83%,农发基金持股16.67%。目前正在推进中电京安定向减资程序,减资完成后,中电京安注册资本将降为10,000万元,中国系统持股51%、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3.主要业务情况
  中电京安的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发电、集中供热。
  4.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京安2024年度、202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京安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546号),相关评估结果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中电京安42.5%股权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25,516.94万元,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为25,358.32万元。本次评估最终选取了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即25,516.94万元,该结果与中电京安(母公司口径)报表面的净资产账面价值24,075.16万元相比,增值率为5.99%。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电京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中电京安51%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13,013.64亿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京安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中电京安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京安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同时生产电力和热能,属于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公共事业,但其业务规模占上市公司整体比例较小。本次股权处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院科技楼5层5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特别提示:
  1.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1(应选4人)、2(应选4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3将进行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26日、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邮箱:sed@sedind.com
  (5)联系人:朱晨星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至议案9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票数,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内画 “√”(每项提案的意见只能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平安证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并指定云波先生和黄荣灿先生为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黄荣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本项目之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决定委派宋谦女士(简历附后)接替黄荣灿先生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以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本次变更后,本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将由云波先生与宋谦女士担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宋谦女士简历
  宋谦,金融学硕士,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加入平安证券以来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雪天盐业(60092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依顿电子(603328)上市公司收购项目、凤阳矿业(870623)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南方电网、广州工控、九洲集团等多家公司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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