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3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希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8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除上述表格直接持股数外,王希平先生通过宁波泛瑞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7,109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3%。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