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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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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5-064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思奇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4人,代表股份153,272,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1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50,78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1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2,48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2人,代表股份2,48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47%;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1227%;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6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41%; 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74%;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1,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825%; 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910%;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6,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47%;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1227%;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4,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34%;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423%;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4,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30%;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198%;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4,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30%;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198%;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9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4,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30%;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198%;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9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3,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24%;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9,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796%;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9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4,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30%;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0,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198%;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29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1,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13%;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98%;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6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113%;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397%;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9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0,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06%;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98%; 弃权1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6,6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8711%;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397%; 弃权1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9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6,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43%;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7%;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1002%; 反对3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508%;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1,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13%;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98%;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6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113%;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397%; 弃权13,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9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20,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06%;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98%; 弃权1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6,6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8711%; 反对3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397%; 弃权1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9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李方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5-065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口头、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董事石宗礼先生、李留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思奇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军礼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建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留闯先生(主任委员)、冯涛先生、张军礼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冯涛先生(主任委员)、张军礼先生、赵建平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5-066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郭青平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子公司其他职务,根据《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军礼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建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留闯先生(主任委员)、冯涛先生、张军礼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冯涛先生(主任委员)、张军礼先生、赵建平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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