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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50 |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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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05,997,7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24.37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3,015,9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23.6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981,8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68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2,98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6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981,8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0.6858%。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晓波、白曦 3、结论性意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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