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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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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5-04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李文江先生的辞职已经生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推举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李文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李文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文江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文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李文江先生的辞职并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推举公司董事赵长松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增补董事,并完成选举新董事长等相关工作。
  公司对李文江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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