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5-31 |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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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爱强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无法出席,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王栎栎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42,871,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2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57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72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57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5%。 3. 除董事长周爱强先生请假外,公司其余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3%;反对3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3%;反对3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06%;反对3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3%;反对3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1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2%;反对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0%;反对3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0%;反对3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5%;反对3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1%;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52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2%;反对3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黎、王毅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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