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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份担保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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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份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6日,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星农牧”或“上市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泸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2025年3月19日,巨星农牧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叙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0.00万元。 2025年8月21日,巨星农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该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年度”)对外担保授权概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保证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2025年10月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情况 ■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1,305.88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33.76万元。 (三)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0月,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6,916.77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083.07万元。 (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27.61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被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的合作关系,对被担保对象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审查制度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6,43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1%。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8,711.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7%。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7,72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7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181,8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5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7.19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22.8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8月9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 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世纪证券以及存 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2024- 11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于上述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 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000.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223.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76.91万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2)第00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5月6日,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世纪证券将承接公司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世纪证券以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2024-11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于上述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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