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8 |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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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733,941,062股,剔除回购股份6,447,000股后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27,494,062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73,970,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286%,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9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60,193,4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515%,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776,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71%,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7%。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8,46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05%;反对5,43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8%;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68,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726%;反对5,43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16%;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有11个子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63,777,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96%;反对10,12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7%;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228%;反对10,12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919%;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63,78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07%;反对10,13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9%;弃权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92%;反对10,13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50%;弃权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7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93%;反对10,143,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23%;弃权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通过。 2.04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77,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96%;反对10,12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7%;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表决结果:通过。 2.05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263,79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8%;反对10,105,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85%;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表决结果:通过。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5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6%;反对10,141,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7%;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表决结果:通过。 2.07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04,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1%;反对10,14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4%;弃权1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表决结果:通过。 2.08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48,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92%;反对10,14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20%;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表决结果:通过。 2.09 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72,95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1%;反对9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4%;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表决结果:通过。 2.10 修订《外汇套期保值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4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81%;反对10,14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28%;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表决结果:通过。 2.11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63,751,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03%;反对10,16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3%;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达代炎、戴思佳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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