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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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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宋欣豪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陈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陈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浦晓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陈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508股股份。辞职后,陈义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鉴于陈义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浦晓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浦晓中先生与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浦晓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浦晓中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全国劳动模范。1994年2月至1997年任无锡隆达铜材厂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锡山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注销)车间主任;2004年9月至2014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5年至2018年5月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2018年6月至2022年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建部副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晓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5,12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5%。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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