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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70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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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5年10月24日 2、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5年11月20日 3、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2人 4、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3.28万股 5、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1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登记人数为57人,授予数量为96.86万股。 (七)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 (二)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3.28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计2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11元/股 (六)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七)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八)本期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A)进行考核和车载显示收入(B)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 ■ 注:1、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车载显示收入”以各考核年度公司年度报告中“车载显示收入”为准。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小于100%,所有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期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期激励计划。 (九)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实际授予人数及数量与已披露计划的差异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取消其激励资格;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0名调整为66名,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6.68万股调整为124.58万股。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和董事、销售总监吴疆在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唐先胜限制性股票6.72万股、暂缓授予吴疆限制性股票16.56万股,共暂缓授予23.2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暂缓授予事宜。因此,在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实际授予64名激励对象10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4.44万股,因此,该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64名调整为5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1.30万股调整为96.86万股。 截至2025年10月23日,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和董事、销售总监吴疆卖出股票已满6个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24日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唐先胜、吴疆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28万股。 (二)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已披露计划的差异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36元调整为8.11元。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徽验字〔2025〕第008号:截至2025年11月3日止,公司共收到唐先胜出资人民币544,992元、吴疆出资人民币1,343,016元,合计人民币1,888,008元。 公司本次增减变动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432,221元,股本人民币223,432,221元,已经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中徽验字〔2025〕第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11月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23,665,021元,累计股本人民币223,665,021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11月20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3,432,221股增至223,665,021股,按新股本223,665,021股摊薄计算,2024年每股收益为0.53元/股。 十、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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