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45.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9,2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