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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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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175,198,00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1.60%,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被轮候冻结股份13,526,1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288,198,00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41.87%,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10,743,265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6.09%,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3,526,1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96%,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基本情况
  ■
  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97,042,046.28元,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161,671,807股;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64,249,431.85元,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13,526,197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3,526,1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96%,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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