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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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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66人,代表股份193,072,9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46%。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人,代表股份138,762,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65人,代表股份54,310,8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73%。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65人,代表股份54,310,8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7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99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8%;反对1,9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7%;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23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07%;反对1,9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76%;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7,00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378%;反对45,92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66%;弃权1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3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08%;反对45,92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605%;弃权1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46,06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08%;反对46,873,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6%;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95%;反对46,873,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61%;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5%。 表决结果:通过。 3.0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46,08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14%;反对46,85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92%;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19,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70%;反对46,85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61%;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 表决结果:通过。 3.03 废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90,894,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15%;反对2,0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1%;弃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83%;反对2,0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4%;弃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表决结果:通过。 3.0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62,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17%;反对46,872,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2%;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26%;反对46,872,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46%;弃权1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8%。 表决结果:通过。 3.05《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6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41%;反对46,87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82%;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11%;反对46,87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81%;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8%。 表决结果:通过。 3.06《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5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465%;反对46,874,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80%;弃权1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44%;反对46,874,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74%;弃权1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 表决结果:通过。 3.07《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84,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28%;反对46,85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82%;弃权1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2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22%;反对46,85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24%;弃权1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表决结果:通过。 3.08《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5,99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175%;反对46,93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81%;弃权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3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11%;反对46,93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44%;弃权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 表决结果:通过。 3.09《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69,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52%;反对46,86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34%;弃权1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53%;反对46,86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12%;弃权1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 表决结果:通过。 3.10《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3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53%;反对46,8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19%;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2%;反对46,8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212%;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6%。 表决结果:通过。 3.1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146,065,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33%;反对46,872,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0%;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83%;反对46,872,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37%;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表决结果:通过。 3.1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6,05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489%;反对46,87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59%;弃权14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6%;反对46,87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000%;弃权145,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94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1%;反对2,0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6%;弃权128,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181,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92%;反对2,0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1%;弃权128,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694,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0%;反对3,2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8%;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9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88%;反对3,2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2%;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639,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9%;反对3,2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弃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87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90%;反对3,2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0%;弃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通先生、梁国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7.01 《关于选举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18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421,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09%。 表决结果:通过。 7.02 《关于选举秦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4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8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347%。 表决结果:通过。 7.03 《关于选举罗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27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51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651%。 表决结果:通过。 7.04 《关于选举刘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4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79,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302%。 表决结果:通过。 7.05 《关于选举梁国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3,060,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9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53%。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孙进山先生、李俊女士、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进山先生、李俊女士、吕晓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8.01 《关于选举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4,75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98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764%。 表决结果:通过。 8.02 《关于选举李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636,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874,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77%。 表决结果:通过。 8.03 《关于选举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75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994,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2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1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专人和通讯方式现场发出。并于2025年11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梁国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尚未产生,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刘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等规定,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刘建伟先生、梁国智先生、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孙进山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独立董事)、梁国智先生,孙进山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俊女士(独立董事)、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李俊女士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吕晓明先生为召集人;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刘建伟先生、白清利先生、李俊女士(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为召集人。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信息披露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选举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为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其他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伟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公司总裁刘建伟先生的提名,聘任秦宏武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经公司总裁刘建伟先生的提名,聘任罗珊珊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的提名,聘任罗珊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请见附件)。 罗珊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10-1011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传真:0755-26727137 邮箱地址:het@szhittech.com 邮政编码:518057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艾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艾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10-1011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传真:0755-26727137 电子邮箱:het@szhittech.com 邮政编码:518057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及提名,同意聘任徐光阳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刘建伟先生简历: 刘建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现任深圳市哈工交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泰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国创智能家电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会主席,H&T Intelligent Control North America Ltd.董事长,NPE S.r.l.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康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春光数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剪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千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数联生态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全面组织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刘建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38,762,100股。除与董事刘通先生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秦宏武先生简历: 秦宏武,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副总裁。现任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漯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柳州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和而泰智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而泰新材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而泰新材料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H&T Electronic Technology Mexico, S. de R.L. de C.V执行董事,襄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现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全面负责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 秦宏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89,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罗珊珊女士简历: 罗珊珊,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NPE S.r.l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财务、证券、法务、投融资等相关工作。 罗珊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9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罗珊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通先生简历: 刘通,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第六事业部副总经理、海外家电BG副总经理、医疗电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 刘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国智先生简历: 梁国智,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金白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明源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梁国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进山先生简历: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师资格。曾任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要从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角度给予监督与指导。 孙进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进山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俊女士简历: 李俊,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部门正职级)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 李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俊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吕晓明先生简历: 吕晓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工程研究员、深圳市航天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绿航星际太空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创委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专家库专家。 吕晓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吕晓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白清利先生简历: 白清利,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及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天域和泰智能科技董事长、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海外家电研发中心负责人。 白清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艾雯女士简历: 艾雯,女,出生于198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2年起至今,任职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与法务部,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艾雯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14,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艾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徐光阳先生简历: 徐光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审部内审专家,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资深审计总监、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内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徐光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分别选出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刘通先生、梁国智先生、白清利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为非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李俊女生、吕晓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刘建伟先生为董事长。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建伟先生、梁国智先生、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孙进山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独立董事)、梁国智先生,孙进山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俊女士(独立董事)、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李俊女士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吕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吕晓明先生为召集人。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刘建伟先生、白清利先生、李俊女士(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为召集人。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信息披露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选举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为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其他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请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总裁:刘建伟先生 公司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 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艾雯女士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徐光阳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10-1011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传真:0755-26727137 邮箱地址:het@szhittech.com 邮政编码:51805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刘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18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92%。 2、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孙中亮先生、黄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中亮先生、黄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且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监事左勤女士、监事汪虎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洪波先生、左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汪虎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1%。 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并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董事刘明先生、监事汪虎山先生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明先生、独立董事孙中亮先生、独立董事黄纲先生、监事蒋洪波先生、监事左勤女士、监事汪虎山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刘建伟先生简历: 刘建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现任深圳市哈工交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泰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市顺德区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国创智能家电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会主席,H&T Intelligent Control North America Ltd.董事长,NPE S.r.l.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康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春光数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剪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数联千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数联生态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全面组织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刘建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38,762,100股。除与董事刘通先生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秦宏武先生简历: 秦宏武,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副总裁。现任江门市胜思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惠州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和而泰数智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漯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而泰智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保定和泰保康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柳州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和而泰智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而泰新材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而泰新材料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H&T Electronic Technology Mexico, S. de R.L. de C.V执行董事,襄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现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全面负责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 秦宏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89,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罗珊珊女士简历: 罗珊珊,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和而泰智能照明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和而泰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H&T Intelligent Control Europe S.r.l.董事,NPE S.r.l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经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财务、证券、法务、投融资等相关工作。 罗珊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9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罗珊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通先生简历: 刘通,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第六事业部副总经理、海外家电BG副总经理、医疗电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 刘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国智先生简历: 梁国智,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金白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明源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梁国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进山先生简历: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师资格。曾任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要从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角度给予监督与指导。 孙进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进山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俊女士简历: 李俊,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部门正职级)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 李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俊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吕晓明先生简历: 吕晓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工程研究员、深圳市航天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绿航星际太空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创委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专家库专家。 吕晓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吕晓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白清利先生简历: 白清利,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及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天域和泰智能科技董事长、深圳和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海外家电研发中心负责人。 白清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艾雯女士简历: 艾雯,女,出生于198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2年起至今,任职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与法务部,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艾雯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14,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艾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徐光阳先生简历: 徐光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审部内审专家,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资深审计总监、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内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徐光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4,694,285元减至924,638,28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24,694,285元减至924,638,285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4、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业务开展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5、业务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3、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11月2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股东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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