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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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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2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普股份)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的考虑,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增加12,400.00万元,其中: 1.向关联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增加1,8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国投集团其他所属公司提供的劳务增加1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2.本次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149527.7504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2.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KAHER KAZEM 注册资本:108,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所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 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普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多币种购汇和结汇业务的需求。为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交易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285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度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外汇远期、无本金交割远期(NDF)等类型。 2.交易场所及对手: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信用良好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主要为银行。 3.交割方式: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约期限与实际业务匹配,单笔合约不超过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发生因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亏损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业务操作人员未按管理制度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产生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亚普股份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后续监管和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2.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等进行监督检查。 4.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的具体会计处理将遵循准则要求,合理使用相关会计科目,并依据年度审计结果进行确认。 ■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5年11月20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8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及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新设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将由3名增加至4名。为落实《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新增选举一名独立董事。现将本次独立董事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纪小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纪小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纪小龙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或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认为纪小龙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记录;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纪小龙); 6、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纪小龙)。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纪小龙先生简历 纪小龙,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对外贸易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紫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天力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纪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纪小龙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2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普股份)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及增加,现将预计金额和1-9月实际发生金额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国投检测技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包含:国投检测技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山东特检科技有限公司等。 注2: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注3: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包含: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注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控制的公司。 注5: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包括租赁关联人设备等事项。 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2025年1-9月,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12.10亿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2025年1-9月,公司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单日最高存款余额201.39万美元。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65,45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根据与关联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存款交易限额,预计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149527.7504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2.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于田路12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3.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KAHER KAZEM 注册资本:108,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上述车辆的租赁和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4.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MARKUS HEYN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榕桥路5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池制造;试验机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 ■ 5.东风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守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中路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 ■ 6.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刚峰 注册资本:3,38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的股权。 7.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绪元 注册资本:745,417.979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1层1108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8.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方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36层A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书豪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2号楼10层1001、1002、1003内16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10.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13层0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养老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机构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棕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品牌管理;包装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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