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73,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国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48,8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林长青的股份已于2022年11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林长青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长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10日,林长青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2,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