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致。 2、《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2025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方式 2025年11月11日,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 注:上表中涉及数据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股东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人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钟飞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