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11月13日(含)起暂停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万元(含)(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1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1月12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 新能源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5年11月12日起,创金启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创金启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创金启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创金启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创金启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创金启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创金启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https://www.5irich.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5年11月12日起,国贸期货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贸期货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国贸期货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国贸期货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国贸期货。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国贸期货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国贸期货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国贸期货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贸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98 网址:www.itf.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