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12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rbcdsh@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四川路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rbcdsh@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5126085 邮箱:srbcdsh@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12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向其控股子公司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天环公司)提供不超过32,086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同时,眉山天环公司参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也将向其提供借款,借款条件同路桥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5-023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近日,路桥集团与眉山天环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现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借款金额:9,250万元 2.借款期限:三年期 3.借款利率:本借款采用固定利率,即为年利率2.80%。 4.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5.还款保障措施:未来眉山天环公司收到的回款除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外,优先用于偿还本次股东借款。 6.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逾期3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逾期利息;逾期3个月至6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10%逾期利息;逾期6个月至12个月(含)内,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15%逾期利息;逾期超过12个月,按约定借款利率水平加收30%逾期利息。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进行规范。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向眉山天环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8.其他: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路桥集团及蜀道集团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眉山天环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