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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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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5-5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9人,代表股份575,084,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4,088,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4,088,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4,088,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4%。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621,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18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2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5,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29%;反对18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6%;弃权2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玉静、毛艾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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