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11月19日起(含当日),本基金将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他业务将正常办理。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①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tscam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②基金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管理人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华泰紫金中债-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12日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华泰紫金中债-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若超过上述金额,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笔申购申请。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htscamc.com)咨询相关事宜.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