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离任的情况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张海生先生、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递交的关于辞任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海生先生、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海生先生、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及公司股东注意,并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公司董事会对张海生先生、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刘春雷先生、吴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补选公司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国强先生、王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海先生职务由常务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刘春雷先生、吴国强先生、张海先生、王哲先生简历 刘春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珠海南山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现任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图微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国采(武汉)会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刘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 现任君正清洁能源(阿拉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君正清洁能源(阿拉善左旗)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君正集团副总经理、电力生产委员会主任。 吴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总经理,君正集团董事、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冶炼生产委员会主任、电力生产委员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内蒙古君正先进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现任鄂托克旗政协委员,乌海市政协委员,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君正集团副总经理。 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924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哲: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技术研发部主管,内蒙古君正氯碱化工技术研究院主管,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负责人,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 现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负责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负责人,内蒙古君正先进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君正集团副总经理、化工生产委员会主任、生产设备部总经理。 王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取消及解除,《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4人,实到董事4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乔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取消及解除,《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内蒙君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内容整合并入《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内蒙君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予以废止。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金融工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2.01项至第2.03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后生效;第2.04项至第2.07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形式审议批准后生效;第2.08项至第2.30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鉴于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调整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本次修订的第2.10项制度《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35号),第2.01项至第2.07项制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2.08项至第2.30项制度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关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春雷先生、吴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临2025-036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调整:聘任吴国强先生、王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海先生职务由常务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临2025-036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1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3、议案4.01、议案4.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9: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将由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相应取消及解除,《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三)新增“独立董事”专节; (四)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五)增设“职工董事”相关条款; (六)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表述为“股东会”,并规范部分条款表述。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三、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步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 1、上述第1项至第7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8项至第30项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 2、鉴于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调整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本次修订的第10项制度《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3、第1项至第7项制度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8项至第30项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 ■ ■ ■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一列示,删除及新增章节与条款后,章程相关章节、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