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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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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确定其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孝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确定其薪酬,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2025年11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25年11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林晖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林晖先生的原定任期为董事会聘任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确定其薪酬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孝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其薪酬方案,张孝仲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孝仲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林晖先生辞职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张孝仲先生简历
  张孝仲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2008年9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担任审计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5年9月,就职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兼投资总监;兼任集美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老师;2025年9月至今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孝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孝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346.06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49,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测算,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300.0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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