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南玻路A5栋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谢普乐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冷修中的固定资产公开挂牌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胡文乐、贾偲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