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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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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4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0人,代表股份1,928,130,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7,74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3人,代表股份230,380,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7人,代表股份230,508,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3人,代表股份230,380,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36%。 根据适用法律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2,078,379股,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6,785,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1,216,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163,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5%;反对1,216,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9%;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2、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2,484,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36%;反对125,498,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88%;弃权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862,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19%;反对125,498,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42%;弃权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2,373,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78%;反对125,59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39%;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75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36%;反对125,59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69%;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313,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0%;反对17,44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5%;弃权375,9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691,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06%;反对17,44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3%;弃权375,9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徐鉴成、孙晨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6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已通过决议,选举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现选举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董事杨玉英女士与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冯连芳先生、吴依女士、童建华先生以及董事高军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仍由独立董事冯连芳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发生了变化。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独立董事吴依女士、郭百涛先生、童建华先生组成,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吴依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杨玉英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嘉兴市慈善总会理事、嘉兴市义工协会执行会长、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副会长、南湖区红十字会理事、南湖区慈善义工协会会长。曾获第六届浙江省慈善奖,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嘉兴市道德模范、嘉兴好人、嘉兴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杨玉英女士担任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通过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045,716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副董事长马国林先生及副总裁马图俊先生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玉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已通过决议,同意选举杨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玉英女士简历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杨玉英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杨玉英女士由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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