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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与国内商业银行在2026年度拟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2026年度。 (四)实施额度 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及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14点,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6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操宇先生、成畋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唐斌先生、刘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操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成畋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潘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唐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刘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良照先生、孟跃中先生、朱黎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良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孟跃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朱黎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后续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在2026年度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在2026年度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在2026年度拟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本次制定的具体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共3项制度。 本次修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共20项治理制度。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共8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及修订后的各项治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 (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熵能”)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熵能”)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广州熵能根据珠海熵能的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广州熵能为其全资子公司珠海熵能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广州熵能为珠海熵能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广州熵能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广州熵能为珠海熵能担保有助于其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保障生产经营高效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7%,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678867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进行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并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 以上制定及修订后的公司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操宇先生、成畋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唐斌先生、刘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良照先生、孟跃中先生、朱黎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良照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周三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公司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且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操宇先生:中国国籍,男,1985年12月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投资高级总监、投资执行总经理、投资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复星总裁高级助理、全球合伙人、智能制造及大宗产业委员会首席投资官、首席人力资源官,上海钢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操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成畋宇先生:中国国籍,男,1993年1月出生,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数学及统计硕士学位。历任复星英国办事处投资经理、复星董事长事务助理、复星集团公共事务部副总经理、复星智能制造及大宗产业委员会首席战略赋能官。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拓展部总经理。 成畋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高献国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潘东辉先生:中国国籍,男,196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复星旅游文化集团非执行董事,上海复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潘东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唐斌先生:中国国籍,男,1971年10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首席投资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唐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刘明东先生:中国国籍,男,196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海南省“杰出人才”。2007-2010年担任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2016年担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起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任海南省昌江县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海南省昌江县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第九届副会长,海南省上海商会会长,海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会长,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明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良照先生:中国国籍,男,1972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项目经理与行政管理部高级经理、浙江天健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兼任浙江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潮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陈良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孟跃中先生:中国国籍,男,1963年5月出生,博士,二级教授。1998年度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海外杰出人才”。国家“十四五”重大研发计划“催化科学”领域总体专家、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和化工学院双聘二级教授(2010年)、中山大学联创碳中和技术研究院院长、河南省科学院化学所首席科学家、郑州大学二氧化碳化学研究院院长、“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010年)。山东联创股份公司首席科学家、万华化学讲席教授、广州金发科技股份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独立董事。中国动力与储能电池及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降解塑料专委会副会长、广东省低碳化学与过程节能重点实验室创室主任、广东省生物分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始主任和中山大学环境材料研究所创始所长,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孟跃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朱黎庭先生:中国国籍,男,196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曾就职于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朱黎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等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主要以美元、欧元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风险敞口,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从而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在2026年度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预计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4、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不超过一年。 7、交割方式: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交易期限为2026年度,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财务部门将时刻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统一控制额度;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五)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周三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周三昌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周三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三昌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近五年一直担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裁,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昇显微电子(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三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63,308股,占公司总股本0.54%,与公司5%以上股东临海市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在2026年度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期限短、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 1、资金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为风险级别较低的金融机构; 2、期限短、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预计额度投资期间为2026年度,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定购买理财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对2026年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安排,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做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负责资金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20亿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不同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预计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 2、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3、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CO., LTD ■ 4、WANSHENG INTERNATIONAL CO., LTD. ■ 5、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上述七家被担保方均采用单体财务数据。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发生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较小,风险可控。该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7%。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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