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已于2024年11月25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10日起,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 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调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挂牌市场”标识; (3)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禁止现金替代”、“允许现金替代”、“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①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②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交所的相关说明,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可根据上交所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具体内容以届时上交所实际公布的内容为准。 自2025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查询。 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9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16:00前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11月1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2)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