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至11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heng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5日9:00-10: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晓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财务总监:刘雪芬女士 独立董事:刘俊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5日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heng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11-39865111 邮箱:hlzq@heng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建华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华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主要系资金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建华先生后续将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包含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账户“海南华银天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的40,622,726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华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主要系资金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