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金实业”)持有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7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东金实业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567,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4%。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东金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7日收盘,东金实业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5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