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23号、临2022-035号、临2022-077号等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846,10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4.49元/股。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82号公告。 3、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57号公告。 4、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1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6号公告。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846,107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根据《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自动终止,后续将进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