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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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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3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3日
  至202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情请见2025年10月31日刊登的《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以及《新华文轩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上述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上证e投票平台(https://vote.sseinfo.com/m)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布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相关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9:3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四)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五)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泽源 马玲
  电话:028-86361022、028-86361026
  传真:028-8636102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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