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永春先生、董事高海鑫先生、董事陈学斌先生、副总经理刘权先生、副总经理王传磊先生、副总经理潘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12万股。前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所持股份均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接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主体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 ■ 注:本公告所称“不低于”均含本数。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审慎判断,理性投资。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