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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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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70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稿、修订说明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则,章程修订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2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邮政编码050051,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联系人:罗先生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0”;投票简称为“建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69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十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于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四)债券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
  (五)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收购资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七)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八)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付息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具体配售安排、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是否提供偿债保障措施及采取的具体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申报、债券上市、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三)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六)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七)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第(一)至(九)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71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5,000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涉及激励对象人数416人。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6元/股(调整后),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9,299,376股变更为1,803,234,376股。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于202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6,06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所属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报告〉的意见》,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6、2024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及激励对象异动处理”之“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1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3%。
  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37,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1%。
  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80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8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08%。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涉及激励对象人数416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86元/股。
  根据不同的情形,对应不同的回购价格: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确定回购价格为2.86元/股。
  (2)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确定回购价格为2.86元/股。
  (四)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7,356,844.18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5]第B0017号)。截至2025年10月21日止,公司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人民币6,065,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803,234,376.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9,299,376股变更为1,803,234,37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4.99%被动增加至65.21%,跨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如下:
  ■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注册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67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4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2022-2024任期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该事项的详细信息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该事项的详细信息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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