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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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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建设完工,并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16,430.12万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原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原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为24,123.18万元,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金宏”),项目内容为新建一套50000Nm3/h的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向客户供应工业气体产品一一氧气和氮气,投资总额为35,000.00万元。除使用募集资金外,剩余部分资金将由公司及淄博金宏自筹或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结合新项目的具体建设安排及资金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123.18万元向淄博金宏一次或分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淄博金宏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由淄博金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2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1,977,548股变更为481,977,600股,注册资本将从481,977,548元变更为481,977,600元。 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调整为由总经理担任。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宏皆盟气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皆盟”)、淮安圣马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圣马”)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金宏皆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15.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拟为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12.5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对本次融资业务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审议关于拟定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需提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提请董事会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新项目名称: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投资总额为35,0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4,123.18万元 ● 新项目预计于2027年3月份全面投产并产生收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二)本次拟变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建设完工,并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16,430.12万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原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原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为24,123.18万元,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概况如下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截止公告日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尚需支付的尾款之和; 2、“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原项目节余金额24,123.18万元,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扣减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和尚需支付的尾款之后的余额22,113.37万元与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2,009.81万元之和; 4、为确保新项目顺利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新项目后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或淄博金宏自筹。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使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投资总额为60,000.00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7,000.00万元,由金宏气体通过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实现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应用于半导体先进制程的氟碳类气体产品以及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等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的生产,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完善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9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原项目对应的建筑工程已全部完工、制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完成了试生产工作。因此,原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变更投资规模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公司拟将原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原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下列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1)原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了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支持,减少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 (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先选用国产或更具性价比的设备,合理降低了该项目投资成本;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由于原项目投产后仍需要一定的产能爬坡周期,为降低资源的闲置浪费,公司对该项目配套的钢瓶、管束车等设备按照当下的实际需求进行购置,对应的购置支出目前较少。 鉴于原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产生节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经调研论证,拟将原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调减至24,886.63万元,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到资金需求更为紧迫的“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淄博金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上海)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套50,000Nm3/h的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为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氧气、氮气等工业气体,预计氧气的总规模为50,000Nm3/h (四)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35,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预计节余资金24,123.1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及淄博金宏自筹 (五)预计投产日期:本项目预计于2027年3月全面投产并贡献效益 (六)项目投资概算: ■ (七)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公司战略定位,是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坚持纵横发展战略,定位于综合气体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新和可持续的气体解决方案,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 现场制气业务模式,特指公司与用气规模较大的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通常为10年-20年),通过深度绑定的合作方式,在客户现场搭建制气装置并提供定制化气体供应服务的业务形态。该业务模式需求清晰明确,不仅能为公司创造稳定且持续的现金流,更属于具备防御属性的基石类业务,对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2、拥有优秀人才储备及项目经验 公司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已构建覆盖业务开发、技术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全生命周期的现场制气业务团队,拥有丰富的同类型业务开发及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与工程管理能力。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特点、能力及配套运维服务质量,持续发展中小型现场制气项目,并持续突破适合公司的中大型现场制气项目,已经有一定的项目经验积累,现场供气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经济效益分析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整体建设期为15个月,公司已与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及《供气合同之变更协议》,通过新建1套50,000Nm3/h的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向对方供应工业气体产品一一氧气和氮气,供气期限自供气启动日起20年,合同金额约为40亿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稳定、持续的收入与现金流支撑;在实现前述预期产出的前提下,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处于良好区间,动态投资回收期合理,各项关键财务指标稳健,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但若相关行业及市场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则测算的内部收益率情况将随之发生变化。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分析 新项目为针对客户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需求配套建设的现场制气项目,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50,000Nm3/h氧气的供气规模,且该项目同时配备一定的富余液体,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的情况。 2、新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部分资金需要公司自筹,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公司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与项目各方联系和协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做好内部资金调度,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建设周期,保证项目按时实施和运营。 3、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新项目“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已于2025年10月经山东省淄博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412-370300-89-01-729623)。 六、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情况 “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淄博金宏。公司拟使用“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4,123.18万元,向淄博金宏一次或分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未来实际借款时,公司将与淄博金宏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淄博金宏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三)本次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提请董事会授权淄博金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淄博金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履行的审议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 至2025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及2025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13:30 (三)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及2025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信函收到邮戳为准。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金宏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2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1,977,548股变更为481,977,600股,注册资本将从481,977,548元变更为481,977,600元。 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调整为由总经理担任。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宏气体”)控股子公司金宏皆盟、淮安圣马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金宏皆盟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计人民币2,8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淮安圣马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7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为金宏皆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15.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拟为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12.5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对本次融资业务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宏皆盟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15.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12.5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采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计算。 注2:采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金宏皆盟 ■ 注:1、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对金宏皆盟的收购,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纳入合并范围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的数据。 2、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2、淮安圣马 ■ 注:1、公司于2025年7月完成对淮安圣马的收购,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纳入合并范围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的数据。 2、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金宏皆盟及淮安圣马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宏皆盟及淮安圣马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金宏皆盟及淮安圣马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且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23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4,23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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