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叠加本次新增理财投资,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余额累计人民币25,200万元,达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自2025年10月23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品种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优质的较低风险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合理、适度地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