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以下 “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为“本基金”。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120天的对应日起(含该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本基金合同自2025年7月21日起生效,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5年11月17日。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满120天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适用的具体情形、处理原则及操作规范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转出开放日:本基金从2025年11月17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551924
  联系人:欧小娟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5.1.2 非直销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发售,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恒荣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