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元波先生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普医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购买公司A股股份,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晟普医药已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购买共计61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购买金额已超2,800万元,晟普医药本次购买公司股份计划已完成。 一、购买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主体的名称: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购买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前,晟普医药及关联高级管理人员李元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购买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购买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公司购买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晟普医药已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购买共计61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购买金额已超2,800万元,晟普医药本次购买公司股份计划已完成。 四、其他说明 (一)购买主体在实施购买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了本次购买计划完成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购买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